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

視覺設計的本質

視覺傳達需經由視覺設計來完成,Philip Thiel將視覺設計的本質歸納出以下八大項:
  1. 目的、功能或用途
    溝通資訊;表達想法或態度,傳遞感受或情緒
  2. 使用場境
    空間的或時間的;知覺的場域;文化的、社會的及情境的場合及期望
  3. 材料
    400~700毫米波長的放射能量〈可見光譜〉
  4. 元素
    在視覺場域中的正反基本樣式區
  5. 元素的屬性
    數量、位置、大小、外形、方向、材質、色彩、表面品質、持久性、明度、動作。
  6. 組織的系統
    鄰近、相似、連續、封閉、律動、移運。
  7. 元素連結的類型
    同一、相似、對比、曖昧。
  8. 設計規範
    易讀性legibility、表達性、一致性、秩序、平衡、均衡
參考資料
  • Philip Thiel,Visual Awareness and Design, Washington Press, 1983.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