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

基本的視覺傳達方法

要將設計點子轉換成視覺傳達的方法有很多,陸機的「宣物莫大于言,存形莫善于畫」似可提供一些啟示,即要善用字與圖。字與圖可分別呈現,也可以合併使用,要看使用目的而定,但歸納起來,方法有以下這些:
一、文字編排 (typography)
例子:以文字為主的報紙分類廣告,其一則廣告中,字體大小及字型會有不同變化,最好的字體大小最好要有三種變化,這項變化會產生較佳的節奏感。

二、表現式圖像 (representative image)
例子:給幼兒看的圖畫,基本上是表現式的,即肖像式的圖像,這些圖像可以是拍照的或是手繪的,或是實物拼組而成的。

三、圖像組合 (image combination)
例子:組合的方法之一是將畫面中的各元素以非常態的比例出現,像畫家夏卡爾(Marc Chagall)的我與村莊(I and the Village),左側的動物臉與右側的人臉佔最大比例,其它的圖像則相對成小比例。

四、敘述插圖 (narrative illustration)
例子:我們的日常生活是一連串的活動,在沒有錄影設備的條件下,只能把最重要的畫面記錄下來,就形成了漫畫。

五、裝飾性圖像 (decorative image)
例子:甕上的花紋

六、圖像扭曲或破壞 (image distortion/destruction)
例子:如藉凸透鏡來呈現某物像

七、連續圖像 (sequential images)
例子:韓熙載夜宴圖 (連續圖)

延伸瀏覽
Narrative Ar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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